为全面落实西北政法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扎实做好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学生返校后实验室模拟演练安排
1、实验室模拟演练上报公安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2、模拟演练:由实验室组织人员模拟学生教师进行实地演练。(1)规划安排入场路线,进出实验室实行单循环路线,由六楼西门进,东门出,对行进路线进行路面标引。(2)西门入口设置测温等候区,并安排专人进行测温登记和检查。(3)要求进入实验区域人员佩戴口罩保持1m距离,并在实验区域明显处张贴预防新冠肺炎注意事项。(4)进入实验室后,学生间隔一米就座,开始实验前,教师对学生宣讲预防新冠肺炎注意事项。(5)下课后,由前至后有序离开,并从六楼东门出口离开。
3、实验室如发现师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症状时,立即向学院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封锁实验场所,迅速排查登记密切接触者,并将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分别隔离。原地配合学校、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起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服从疾控人员调配检测。在疑似疫情情况发生时立即对该实验室楼层实施封闭式管理,要求实验楼层师生不得离开原地,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待疫情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秩序。
二、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措施
1、在防疫期间每天要对所属经学校批准启用的实验室进行科学的通风、消杀,包括实验室、走廊、卫生间等相关区域,做到每日通风换气频率不低于2小时一次,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消杀方法、消杀时间、消杀人员等要科学合理安排,实验室主任是消杀药品保管及使用的直接责任人。使用稀释84消毒剂,或采用75%医用酒精或其他有效消毒液擦地、擦拭桌面及空调遥控器等共用物品,消毒期间需开窗,严禁明火,防范静电。
2、疫情防控期间启用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信息登记、测温、接待、收发等工作,师生员工进入实验室前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并进行手部卫生清洁,进入实验室后要全程佩戴口罩。采购的实验材料要先进行消毒,然后送入实验室使用。若体温超过37.2℃,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及时向学院汇报,根据要求隔离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登记、测温等,并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后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尽快离开。
3、疫情防控期间启用的实验室,要加强对实验设施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应急设备器具、实验室安全行为、安全操作规程等日常检查,确保实验设施设备完好、实验操作规范。师生员工在进入实验室后需按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具,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与安全规定。最大限度地少走动、少聚集、少交流,必要交流时需保持安全距离(原则上不低于1米)。
4、疫情防控期间启用的实验室,积极做好实验室的卫生防疫宣传和防控知识教育,丰富师生员工的防疫知识和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从而使师生员工以科学客观、理性平和、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疫情,不恐慌、不盲从,自觉支持并模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5、加强对法化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巡查,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对实验室存放的化学药品试剂行科学分类、规范储存、规范使用,并规范进行废弃处置,严格安全妥善保管并指派2位专业实验人员进行日巡查,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6、在防控期间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值班与日常巡查制度,并落实到人(表1)。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要及时关注和了解实验人员的身体情况,一旦出现实验人员身体不适或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报告,并跟踪了解疑似人员的病情好转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或上报。
我院对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专门成立了以程院长和李书记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西北政法大学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修订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在日常使用过程中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始终把实验室安全放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公安学院实验室
2020.5.12
附表1: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责任表
表1: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责任表
实验室名称 |
管理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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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图像技术 |
陈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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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检验 |
乔香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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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检验 |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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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化实验室 |
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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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仿真 |
钱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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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及心理测试 |
智敏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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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 |
刘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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