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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辅助人员基本职责

  • 来源:公安学院
  • 发布者:公安学院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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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明确实验教学辅助人员基本职责,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科学研究和实验室管理水平,调动实验教学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实验教学辅助人员基本职责(试行)。

1、实验教学辅助人员包括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实验室工人。

2、实验教辅人员必须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及相关的实验室辅助工作,协助实验室主任搞好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开发。

3、实验教学岗位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一般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如因教学工作需要可由学院适当调整作息时间)。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验教学的实际情况,实验教学技术人员每人每学年应完成的辅助实验教学工作量标准为1680小时/年(42周×5天×8小时)。

4、负责实验前和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实验试剂的准备及实验后现场的清理工作,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

5、实验教辅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化学危险品做好登记、安全、卫生、保密工作,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实验所用的标本要妥善保管;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6、做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对高温、辐射、噪声、毒性、粉尘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加强监督和劳动保护。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发现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进行技术改造,或停止使用该实验室。

7、做好大型贵重仪器的专管共用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大型贵重仪器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

8、对实验室实行科学管理。采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手段,对实验教学内容、实验室的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负责收集、整理实验室的基本信息材料和档案资料,负责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记录,做好每年的教育部实验室数据信息上报等有关实验室统计报表等工作。

9、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建帐手续,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资帐目的管理工作。做到固定资产帐、物相符率达100%,低值耐用品帐、物相符率95%以上。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仪器设备完好率90%以上。

10、实验教辅人员应积极做好节能增效工作,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岗位应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实验成本和管理成本,积极开展节电、节水等节能活动。

11、除完成本职工作以外,要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承担相应的与本专业教学实验有关的工作。

12、实验中心应组织实验技术人员并协调实验教师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具体要求为:

依据教学大纲要求,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开辟新的实验领域,更新实验内容,逐步增加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的实验项目,淘汰陈旧落后的实验项目,减少验证性内容。使学生在实验过程的每个环节中加强实验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实验课前,应对实验的目的、要求和基本内容、实验的重点和难点进行研究并确定措施,预做实验的全部内容。

对首次做实验的学生,要重点介绍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等。另外,要加强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

新建的实验装置必须有测试报告及实验操作手册等文件,有操作安全要求的实验装置以及重要仪器,必须有安全或警告等提示。

检查学生的预习报告,加强对实验操作的指导,检测学生的实验数据和结果,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定期记录和说明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实验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或从事与本实验无关的活动。

力求对本科学生开放实验室进行课外开放和创新实验,同时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实验室开放要根据“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确定开放内容,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以及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实际办案遇到的问题。及时将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等向学生公布。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指导和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应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同时做好安全、学生实验登记和开放情况的记录工作。要求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指导学生熟悉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完成实验项目后,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总结交流经验和体会等。

13、组织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完善实验条件和工作环境,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14、实验室主任、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室工人具体职责按照已经制定的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