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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章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实验室维护管理制度汇总

  • 来源:公安学院
  • 发布者:公安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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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实验室维护管理制度汇总

实验室中心主任职责

1.负责实验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和人员考勤。

2.根据教学大纲和我校《本科生培养方案》要求,审核任课教师提交的《实验计划执行表》并报送教务处、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组织安排实验技术人员按要求、按计划完成实验课教学任务。

3.负责编报本学年实验器材购置计划,审批实验器材的购置、领用、借用手续。

4.检查实验课的准备、上课、开展情况以及实验报告的批改。

5.指导各实验室负责人检查本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共同处理仪器设备出现的故障。

6.培养实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以各种方式对实验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7.与相关教研室、教师联系,征求教师们在实验课开设、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实验室开放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8. 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根据各类人员的工作表现,定期开展评比活动。

9. 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1.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准备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和材料;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操作,讲解实验仪器的原理、结构和使用方法;批改实验报告。

2.实验课上课前10分钟到达实验室。

3.管理实验器材并搞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运转状况,确保使用时能正常工作。

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不得影响下次实验课的使用,确需送校外维修的仪器应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实验室主任、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国资处审批,经国资处审查同意后方可送校外维修,修好后由该仪器的管理人报帐。

5.开展实验研究工作;承担有关实验装置的技术改造。

6.搞好实验室的安全,离开实验室时切记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和门窗。

7.搞好所管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窗玻璃干净,确保仪器设备表面无灰尘。

8.按时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其它任务。

9.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有事需请假。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实验室工人职责

1.管理实验器材并根据实验教学计划提前准备好实验器材。

2.按照实验课的要求时间提前到达实验室发放实验器材。

3.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电力情况,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充电。

4.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5.负责所管仪器设备的维修。

6.协助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研究。

7.完成实验室分配的其它任务。

8.实验室工人实行坐班制,有事须提前有请假。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室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熟悉实验仪器性能及操作方法。

2.进入实验室后,未经实验老师许可,不得随便动用仪器、设备及电源开关,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步骤和方法操作,认真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

3.实验开始后,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在墙面、窗玻璃上乱涂药水、粉末,不在墙面蹬踩鞋印,严禁在实验室吸烟、吃零食。

4.实验过程中注意安全,如发生触电或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火源,并报告指导老师。

5.实验结束后,如数交回实验器材,打扫室内卫生,凡丢失、损坏的器材应填写器材丢失、损坏登记卡,凡违章操作或因使用不当造成器材损坏者,按器材丢失、损坏赔偿办法执行。

6.实验课一般不得缺习,因事因病不能上实验课者,均须持经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7.每次做完实验后,均应写实验报告,并按时交指导老师。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实验室卫生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管理,为实验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

2、凡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行为文明,遵守纪律。

3、实验室内各种设备、物品摆放要合理、整齐,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存放在实验室内及走廊。

4、保洁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卫生清理工作,要保证实验室地面、墙面、实验台、门窗清洁卫生。实验室技术员承担本室仪器设备灰尘清理及维护保养责任,实验室要做到仪器设备定期清理、室内经常通风,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5、参加实验的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实验结束后,必须将工作台、仪器设备、器皿等清洁干净,并将仪器设备和器皿按规定归类放好。所有实验所产生的废物放入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实验完毕后,必须清扫场地和整理好仪器设备。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1.实验室是教学、科研活动的场所,严禁将闲杂人员带进实验室或库房。

2.严禁在实验室或库房使用电炉子,烘箱、电磁炉、加热套等正在加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刚使用过的加热器,须待其温度降至室温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3.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化学试剂及剧毒品,化学试剂库严禁外人进入,领用危险品时,按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

4.实验室工作人员均须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各实验室及库房要定期检查所配消防器材是否良好,有故障的消防器材应及时送有关部门维修。

5.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须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及门窗,工作日按要求填写消防安全签到表。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实验室文明操作要求

1、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保障实验操作安全。

2、实验室的仪器、桌凳以及地面、墙面、柜子要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实验仪器及工具摆放有序。

3、学生进入实验室应穿戴整齐,按照学号排序就坐。实验前认真听讲,操作中做好安全防护,按照操作规范文明操作。

4、使用仪器设备做好登记,爱护实验仪器。实验结束自觉关掉仪器电源,交回附件,等待老师检查。

5、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认真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

6、文明实验,文明操作;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做到准确真实。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公安学院实验课基本要求

一、实验课教师

1.实验开始前,实验课教师要对实验内容认真讲授,实验注意事项要严格强调。

2.学生实验用的仪器设备及药品在实验验前要仔细检查,确保在实验中不出故障。

3.实验课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实验前要检查预习报告,无预习报告者补做后方可进行实验。

4.在实验过程中,要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实验秩序井然有序,要求学生基本操作合乎规范。

5.实验课教师在学生实验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巡回指导;不得批改实验报告或进行其它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

6.实验结束时要监督组织学生认真清理实验用品,打扫实验室卫生,关好水电。

二、实验室技术人员

1.按实验室规定和实验项目要求向学生收发实验常规仪器设备。

2.提前一周做好下次实验的准备工作。

(1)按照要求准备好需要的药品,配好所需的药液和试剂,并试用和确保其质量。

(2)准备好实验用品和仪器设备,需要检查和调试的仪器设备要认真检查,仔细调试,保证实验时能正常使用。

3.每次实验提前10分钟进实验室,在学生实验期间不能离开实验室,随时处理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在最后一个学生离开实验室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4.经常保持实验室的整洁,保证实验室的安全。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公安学院实验课开课程序

1、每学期末,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明确本课程实验所占的课时量,确定实验的项目和内容,并填写“公安学院实验项目计划登记表”,如果是新开实验项目填写“公安学院新开实验项目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主管教学院长和实验室审阅确定。

2、实验室根据确定的实验项目,安排实验辅助人员了解实验的条件、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材料,并做出采购计划和预算报告。

3、开课一周后,任课教师与实验室按照上课时间安排实验进行的周次和节次并报教务处备案。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公安学院新开实验项目审定程序

1、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提前一学期提出新开的实验项目计划,并填写“公安学院新开实验项目计划登记表”报主管教学院长和实验室审阅,然后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

2、审定的内容首先考虑实验的性质、是否具备实验条件,然后审定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器材和实验操作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对具备实验条件和符合规范要求的新开实验项目,通知实验室切实做好准备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库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入库制度,保管员对采购人员购回的器材,应根据购货发票进行验收登记,做到凭证不全不收,手续不齐不收,数量不对不收,质量不合格不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应及时退货。

2.在库物资均应建立完整的帐本和物资明细卡,物资出入库情况须在帐本上有记录,定期对账、物、卡进行核对,做到帐、物、卡相符。

3.物资入库后,应按类别、名称、型号、规格分别存放,做到陈列整齐,分类清楚。

4.在库物资应根据其性质、特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维护保养措施。感光材料应当用塑料袋密封后放入冰箱储存。

5.严格器材领用制度,领用人应在领物单上签字,批量领取消耗材料及剧毒品时,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领出物品未用完时应办理退库手续,并冲减领用数量。

6.库存物资必须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建立物资明细帐;入库、出库单据应定期装订成册;每月核对帐物一次,年终进行盘点。

7.严格执行库房安全责任制度。发生意外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和单位领导。

8.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害人身和环境的物资,按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实验器材采购制度

1.为保证实验课能按时进行,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在学生进行实验课前一个月作出采购计划,并报实验室主任和主管教学院长审批。临时急需的器材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实验室主任和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采购,未经批准擅自采购的器材,一律不予报销。

2.对采购回的实验器材,经保管人员验收入库后进账。需领用时,按器材领用制度执行。

3.采购回的器材,应及时入库、报帐。报帐时,由采购人员填写报销单,保管员验收入库后签字,实验室主任及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对采购的大型仪器、设备,需经院长及国资处审批后方可报销。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消耗材料领用制度

一、为了防止造成消耗材料的浪费,领物人领取消耗材料时,首先应填写出库单,并注明用途、数量,经实验室主任审查同意后方可领取。

二、学生实验所需的消耗材料,各实验课教师在实验前三十天,将实验班级、人数及实验材料名称和数量报实验室主任审批,否则,保管人员不予发放。

三、领取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化学试剂时,不论数量多少,均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

四、本室消耗材料仅供学生实验之用。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仪器设备的借用制度

为了保证教学、科研、办案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借原则

实验室仪器的出借仅限于教学、科研、办案所需,其它用途一般不外借。

二、出借仪器的范围

1.仅限于与教学、科研、办案有密切联系的一般仪器;

2.单价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独一无二的设备,教学仪器的附属设备概不外借。

三、使用期限

1.课堂演示用的实验器材,当天借当天还;

2.一般仪器以七天为限。

四、批准权限

1.单价在50元以内的可直接在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2.单价超过1000元的,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五、借用手续

由借用人填写借物登记表,按权限审批。

六、丢失、损坏仪器、设备的赔偿

凡丢失或损坏的仪器、设备,一律按《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制度》执行。

七、逾期不还的处罚

对超过借用期限而不归还者,暂停借给其它仪器、设备,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该设备单价的1%收取日租赁费。

八、租赁费的收取办法

1.由实验室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时,借用人须补足不足部分。

2.本制度制定之前所借或占用的设备,从本制度制定之日起收取租赁费。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安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贵重仪器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设备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1.单价为10万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

2.价值为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10万元人民币,但属教育部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

三、为加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制,延长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由责任任心强、经专门培训后考核合格的实验室专职人员负责,其它人员使用时,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经实验室和公安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在专职管理人员协助下操作,不得单独使用。

四、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进行拆解、改装或天加程序。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开发新的功能时,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实验室主任审查同意报公安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责任自负。

五、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修理必须进行详细登记。

六、贵重仪器设备需维修时,专职管理人员应写出书面报告,经实验室及公安学院领导同意后报批准后方可送出维修。

七、使用贵重仪器设备面向社会服务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按规定收取机时费,其费用包括成本费和微额利润。使用人凭公安学院办公室开具的交费收据向实验室提出使用申请,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其收费计算公式为:

贵重仪器设备收费标准=成本×(1+30%)

成本=耗材费用+劳务费用+4/10000×仪器设备原价×使用时数

使用时间不足30分钟按半小时计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

耗材费用:与检验有关的水、电、实验材料等一次性消耗材料费用。

劳务费用:初级职称80元/天,中级职称100元/天,高级职称120元/天。

八、贵重仪器仅供演示实验、科研、鉴定之用,因科研需要需使用贵重仪器设备时,须有专项科研经费。

九、严禁利用贵重器设备干私活,一经发现,除按贵重仪器设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还将在公安学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将其情况报院主管部门。

十、私拆、私改或违反操作程序致使仪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损坏的,按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办法执行。

十一、本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具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强腐蚀性的物品均属危险品。

2.对危险物品应严加管理,有条件时应设专库管理,无条件时也应设专柜保管,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放。对危险品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或爆炸事故。

3.危险物品的领用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且限量发放;对剧毒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控制,对领取、消耗、剩余的数量均应精确计算,详细记录,领用情况由经手人与保管同时签字,剩余药品应及时退库,严禁私存。

4.危险物品库房严禁外人进入。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器材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一、爱护实验器材,人人有责。对因下列原因造成器材丢失、损坏者,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制度,造成器材损坏者;

2.未掌握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而动用仪器、设备,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3.未经许可,擅自拆卸、改装仪器、设备致使其损坏者;

4.因工作失职造成器材被盗、水淹、烧毁;

5.人为破坏者。

二、丢失、损坏器材的赔偿标准

1.固定资产,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报令,并填写《赔偿单》,报国资处审批,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主管院长审批。

2.赔偿金一般由财务处收取,有工资收入的,由财务处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3.所扣的赔偿金,可作为实验费和设备维修费的补充。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照相器材领用制度

1.为加强照相器材的管理,保证照相实验课的正常进行,在实验课开始前,学生一律凭本人学生证直接在实验室保管处领取照相机,并须亲自签名,他人不得代领,签名名单留库房管理人员处,交回相机时领回学生证。

2.领取照相机及附件时,须当面检查相机是否完好无损,附件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及时说明,过后责任自负。

3.实验结束后,应按时交回相机及附件,未按时归还照相机者,按20元/天收取罚金;若造成相机丢失、损坏,由其本人负责赔偿或维修,费用自理。

公安学院物证技术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刑事图像技术实验室管理制度

1、刑事图像技术实验室是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使用的专业实验室之一,为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服务。

2、学生实验使用时,应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教师请假,一般情况下,无故缺做的实验不得补做。

3、学生进行实验时,应遵守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卫生制度、学时实验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文明操作,不大声喧哗。。

4、刑事图像技术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该定期维护所有设备,确保室内配备的计算机、数码相机、软件、多媒体播放工具及其它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学生实验结束后,管理人员尽快收回发放的实验器材,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为下一班级的实验做好准备。

6、协助清洁工搞好室内卫生。

7、下班前切断仪器和灯光电源,关闭窗户,锁好防盗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公安学院物证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安全防范技术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安全防范技术实验室是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使用的专业实验室之一,为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服务。

2、学生实验使用时,应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教师请假,一般情况下,无故缺做的实验不得补做。

3、学生进行实验时,应遵守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卫生制度、学时实验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文明操作,不大声喧哗。

4、安全防范技术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该定期维护所有设备,确保室内配备的计算机、多媒体播放工具及其它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学生实验结束后,管理人员尽快收回发放的实验器材,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为下一班级的实验做好准备。

6、协助清洁工搞好室内卫生。

7、下班前切断仪器和灯光电源,关闭窗户,锁好防盗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公安学院物证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文件检验实验室管理制度

1、文件检验实验室是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使用的专业实验室之一,为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服务。

2、实验课程的开展由任课教师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安排实验课程,实验技术人员准备实验教学材料。

3、学生进行实验时,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发放实验所需的材料及设备,配合教师共同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学生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卫生,文明操作。

4、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维护所有设备,确保实验室内配备的仪器设备、实验装置及其它实验器材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5、学生实验结束后,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正常工作,为下一班级的实验做好准备。

6、协助清洁工搞好室内卫生。

7、下班前切断仪器和灯光电源,关闭窗户,锁好防盗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公安学院物证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法医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法医化学实验室是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使用的专业实验室,为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服务。

2、法医化学实验课程的开展由任课教师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安排实验课程,实验技术人员准备实验教学材料。

3、学生进行法医或者化学实验时,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发放实验所需的材料及设备,然后配合教师共同指导学生进行法医化学实验。学生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卫生,文明操作。

4、法医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该定期维护所有设备,确保实验室内配备的仪器设备、实验装置及其它实验器材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5、学生实验结束后,管理人员尽快收回发放的仪器设备,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正常工作,为下一班级的实验做好准备。

6、协助清洁工搞好室内卫生。

7、下班前切断仪器和灯光电源,关闭窗户,锁好防盗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公安学院物证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痕迹检验实验室管理制度

1、痕迹检验实验室是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使用的专业实验室,包含手印显现室、显微比较检验室及痕迹综合检验室三个实验室,为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服务。

2、痕迹检验实验课程的开展由任课教师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安排实验课程,实验技术人员准备实验教学材料。

3、学生进行痕迹检验实验时,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发放实验所需的材料及设备,然后配合教师共同指导学生进行痕迹检验实验。学生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卫生,文明操作。

4、痕迹检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该定期维护所有设备,确保室内配备的比对显微镜、痕迹检验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5、学生实验结束后,管理人员尽快收回发放的仪器设备,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正常工作,为下一班级的实验做好准备。

6、协助清洁工搞好室内卫生。

7、下班前切断仪器和灯光电源,关闭窗户,锁好防盗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公安学院物证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多功能模拟犯罪现场勘查实验室管理制度

1、多功能模拟犯罪现场勘查室是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使用的专业实验室之一,为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服务。

2、学生实验使用时,由任课教师提供案件方案,实验技术人员根据方案协助布置现场并妥善保护。

3、学生进行模拟实验勘查时,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发放勘查室配备的勘查器材,配合教师共同指导学生进行勘查实验。学生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卫生,文明操作。

4、多功能模拟犯罪现场勘查室管理人员应该定期维护所有设备,确保室内配备的现场勘查工具、多媒体播放工具及其它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学生实验结束后,管理人员尽快收回发放的勘查器材,检查布置的现场是否完好,为下一班级的实验做好准备。

6、协助清洁工搞好室内卫生。

7、下班前切断仪器和灯光电源,关闭窗户,锁好防盗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公安学院物证实验中心

2023年9月

刑事案件侦查虚拟仿真实验室管理制度

1、刑事案件侦查虚拟仿真实验室是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使用的专业实验室之一,为公安学院学生实验教学服务。

2、学生实验使用时,由任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设计案件方案,实验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方案线上布置实验项目。

3、学生进行虚拟仿真实验时,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指引学生进入实验软件页面,然后配合教师共同指导学生进行勘查实验。学生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卫生,文明操作。

4、刑事案件侦查虚拟仿真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维护所有设备,确保室内配备的电脑、多媒体播放工具及其它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学生实验结束后,学生关闭电脑,为下一班级的实验做好准备。

6、协助清洁工搞好室内卫生。

7、下班前切断仪器和灯光电源,关闭窗户,锁好防盗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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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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