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4日,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安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前,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军政向公安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张军政传达了学校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并作了动员讲话,党委巡察办主任高翔宣读《巡察通知》,公安学院党委书记李永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巡察组副组长宋白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公安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党支部书记、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张军政就此次巡察的时间安排、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并对公安学院党委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把配合做好这次巡察工作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责任,如实汇报工作,客观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二是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按要求公布巡察工作任务、安排和巡察组联系方式等,鼓励和支持干部师生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三是要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及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李永宁代表学院党委作表态发言。一是要站稳政治立场,深刻理解此次巡察工作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学院各项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必要性。二是凝聚思想共识,把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学院改进工作的宝贵资源。三是强化行动执行,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在具体整改措施上做到明确责任、逐项落实,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改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第二巡察组将在公安学院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29-88182475,电子邮箱:41223692@qq.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公安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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