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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公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 来源:公安学院
  • 发布者:公安学院01
  • 浏览量:

1.组织机构

组长

程军伟

成员

闫小军、寇汉军、许志、张青

工作人员

廉花睿

2.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人数

专业

复试分数线

英语、政治

专业课

招生人数

警事法学

321

44

66

4

司法鉴定学

321

44

66

5

 

复试考生名单

警事法学专业

考生编号

姓名

性别

政治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107261612400822

杨畅

83

54

102

128

367

107261612400814

李兰溪

68

61

89

126

344

107261612400819

刘若倩

71

51

87

130

339

107261612400833

邢浩东

75

45

94

121

335

司法鉴定学专业

考生编号

姓名

性别

政治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107261620602927

刘淑瑛

77

60

126

116

379

107261612400858

高天宇

75

48

95

126

344

107261370802923

李雅馨

72

57

101

112

342

107261612400849

姬越明

65

49

92

125

331

107261612400859

陈禹霖

74

51

86

112

323

 

3.复试安排

警事法学专业

具体事项

时间

地点

复试考生报到

3月24日(周三)8:30-18:00

长安校区天平楼B座109办公室

专业面试(60分)

3月25日(周四)

8:30—11:00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502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3月25日(周四)

专业面试后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502

专业课笔试(150分)

3月25日(周四)

下午2:30-5:30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406

同等学力加试(10分)

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司法鉴定学专业

具体事项

时间

地点

复试考生报到

3月24日(周三)

8:30-18:00

长安校区天平楼B座109办公室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3月25日(周四)

8:30—9:30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503

专业面试(60分)

3月25日(周四)

英语测试后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503

专业课笔试(150分)

3月25日(周四)

下午2:30-5:30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406

同等学力加试(10分)

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4.复试流程

1)考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4)综合面试:6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5)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10分。非同等学历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6)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扫码测温,确保绿码,体温不超过37.2度,戴口罩、一米线外接触,如果有不符合要求或意外情况,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5.复试携带的材料

 

《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可以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英语四六级证书、法律资格考试、获奖证书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复试时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科

 

7.录取原则

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比例划定分数线;

②复试后按《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计算办法:量化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总成绩;

③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8.学院咨询电话

029-88182755

 

 

学院复议监督电话

029-88182759申请复议应当在复试结果公布后10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

yanxiaojunyx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