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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我的实习体悟㊲ | 第十八分队:扬正义之旗,维法律之权

  • 来源:公安学院
  • 发布者:公安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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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程发轫,行远自迩,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暑期实习第十八分队的三名学生抵达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在这充满挑战与成长的地方,他们将开启一段新的探索之旅。让我们紧随他们的脚步,一起见证他们的成长与收获。

苏昕蕊

在短短的一周多的时间里,我初步了解了检察院的内部情况、职能划分,并接触了案卷卷宗、证据材料等文书,对自己的工作有了逐渐上手的感觉。我不仅适应了检察院的工作环境,还跟随指导老师学习到了很多实践当中的知识。比如,公诉机关除了审查起诉外,还需要进行是否批准逮捕的审查。公诉机关在审查逮捕的过程中,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判定,这也是公诉机关对少捕慎捕原则的遵守。

除了整理卷宗外,指导老师还带我前往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问前,需要进行登记,并把手机锁进箱子里。通过观察讯问的过程,我也对检察官的职责和使命有了新的感悟。

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和同事之间进行交流,也让我进一步了解了检察院的工作强度,这对我未来进行职业选择提供了更多的参考。非常珍惜这次宝贵的实习机会,希望在未来的几周里,我能够继续学习,收获在日常校园学习中获取不到的经验。

吴怡 

在经历了寒假的见习后,我对于本次实习有了不同的感受和期待,不同于寒假的见习单位,这次实习我去到了检察院。

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负责的是全国大大小小案件的审判审理。而检察院则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法院在各方面的职能和性质上也有着较大的差距,作为公诉机关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为被害人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着重要的支撑。在这学期我进行了刑法和刑诉的学习,这让我对于检察院的具体职能范围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我原先对于检察院的了解仅仅局限于刑诉中所学的知识,而当我真实地进入到检察院进行实习时才完全体会到“纸上谈来终觉浅”这一道理。

刚开始实习的时候我有些局促不安,很幸运的是我所在办公室的各位前辈和同事都十分友好。因为初来乍到,我对于许多实际程序的操作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在开始的一周里,前辈们会主要的偏向于介绍,告诉我们在实际程序中应该如何具体操作和行使相应的权力,将司法效率发挥到最大,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这也让我体会到了司法实践中与理论知识的巨大差别。

郑蕊青

“理论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常青”,不了解法律规范对应的社会现实,不了解法律修订的历史背景和时代变迁,就不可能真正读懂一段法律条文。作为法科生,我们有必要走出课本,走入社会现实。在学校,我们的任务是认真学习文化知识,而在实习中,我们的任务是掌握专业技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工作的过程中学会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培养面对生活事实并发现法律问题的能力。对于我们这些初步接触法律实务工作的同学来说,如何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如何适应新的环境、如何适应新的工作,如何将自己学习的专业知识与时代的发展结合起来,这都是我们在此次实习的过程中需要思考的。

在来这里实习之前我对于检察院、检察官的认知仍然停留在文字上,这一个多月的实习让我对书本上“检察”一词有了新的感受,它在我心中变得具体生动,我切身体会到,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检察人的奉献。非常荣幸能够在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这段为期六周的实习经历,这段宝贵的实习经历为我提供了深入了解法律实践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