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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 | 公安学院学生第三、第四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 来源:公安学院
  • 发布者:公安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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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青年党员的纪律意识,营造实干担当、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6月27日中午,公安学院学生第三、第四党支部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方宁以及两个支部全体同志参加。会议由学生第四党支部书记曾杰主持。

党员代表孙明泽、郑毅、王铭海、张雅骏、李元昊、张明涵依次逐章逐条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第六至十一章。

学生第四党支部成员武媛媛、第三党支部成员郭启正、王彦榕先后就《条例》学习分享心得体会。

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今后,本科生第三、第四党支部将坚持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党建发展的强大动力。

心得体会

(一)

今天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了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了纪律的重要性,我们要时刻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从时刻反思自己的不足、补齐自身短板做起纪律是组织正常运转的基石,同时也是组织的一份重要保障,我们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纪律,才能形成有效的组织纪律体系。

其次这次学习也坚定了我遵守党的纪律,做合格党员的决心,向优秀的党组织看齐,时刻约束自己,锤炼自身的道德品行,坚守良好作风,时刻保持警惕,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打牢思想基础,严筑思想防线,维护党章,维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同时我们也要增强学习意识,提升个人能力,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接受他人的监督,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本科生第四党支部成员 武媛媛

(二)

通过逐条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新时代大学生党员,要学深悟透,充分认识到党纪学习的政治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准确把握《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领会其精神实质,尤其是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其次要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从自身做起,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养成良好的修养和习惯,在日常学习中不断完善、不断进步,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坚决反对腐败行为,时刻保持警醒,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成员 郭启正

(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有以下三点感悟:

一要增强纪律意识,知晓自己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觉做到不越红线、不碰底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列举了各种违纪行为及其相应的处分措施,我们要以此为鉴,时时自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要心存敬畏、心中有戒。通过持续性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纪律规矩,增强自我约束的自觉性,明确行为的界限和底线,做到慎独慎微,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始终做到戒尺高悬、警钟长鸣,通过学习真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自觉遵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要做到律己为先,律他为后。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对标对表,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努力做到“自省、自律、自警、自爱”,严于律己,宽待他人,努力按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避免出现入党前先进,入党后落后的情况出现,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加强道德修养,努力保持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成员 王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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