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同学们深入了解犯罪学实证研究范式,了解犯罪学的学科发展及理论运用,6月19日,公安学院于天平楼B座208教室举办“犯罪学实证研究——从描述到控制的探索”讲座,公安学院讲师、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陕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成员董昊赟老师主讲。《西部警苑》编辑部实习编辑陈培圯主持。
董昊赟老师从犯罪学的概念、发展历程、犯罪学与其他学科的区分和犯罪学的实证研究四个方面向我们介绍了与犯罪学学科有关的知识,丰富了同学们对于犯罪学的认识。她向在场学生介绍了不同大学中关于犯罪学学科的课程设置,讲述了犯罪学与刑法学、犯罪学与侦查学,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的区别,使同学们对这些学科及其相关内容有了清楚的认识。
最后,她讲述了在论文写作中应该如何选题的问题,从定性、定量以及混合研究三个角度介绍了犯罪学实证研究的研究方法。同学们在讲座之后积极提问,董老师耐心地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本次讲座最终圆满结束,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不仅对犯罪学中的定性定量研究方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还认识到了犯罪学在刑法课程学习中的重要性。希望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同学们能够将这些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为自己的学业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