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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实习特辑(十二) | 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暑期实习第十二分队实习简报

  • 来源:公安学院
  • 发布者:公安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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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7月17日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暑期实习第十二分队在桂梦美老师的带领下,来到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开始了为期六周的实习生活。

实习感悟

俗话说,“实践出真知”,为了能将所学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去,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的认知和掌握,同学们选择了到律师事务所中锻炼自己。而在律所进行了四周的实习后,每位同学都有了自己的收获与体会。

田九蒙

我在实习期间,充分感受了律所的工作节奏,并对律师工作内容有所学习。在现有的知识水平内,重点学习的是法律文书写作,如答辩状、质证意见、辩护意见等等。此外,还通过制作阅卷笔录不断了解新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对案卷内容有所了解。律所里的律师都对我们进行了耐心的教导,让我们每一天的工作都能有所付出、有所收获。

金莎

我的工作主要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同时也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整理装订案卷材料,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同时,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吕堉

在本次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学习了如何写答辩状,在拿到证据案卷后,我对案卷进行要点梳理,只有厘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的开展下一步的工作。虽然说,我只练习过较为普通常见民事纠纷,但法律工作是不能出现一点纰漏的,我们需要时刻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法律工作。

实习生活已经过去大半,实习分队的三位同学在律所其他律师的引导下,共同学习、交流,都在法律知识和实务上有了很多收获与进步。这也印证了法学的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每一次的实习经历都将成为同学们未来法律职业道路上的一笔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