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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饮黄河水 共普黄河法② | 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黄河保护法》普法宣讲团赴山西吉县壶口瀑布普法宣讲

  • 来源:公安学院
  • 发布者:公安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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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永济鹳雀楼的普法宣讲实践圆满完成后,宣讲团一行人前往吉县壶口瀑布,继续开展实践活动。

滚滚黄河水至此,500余米宽的洪流骤然被两岸所束缚,上宽下窄,在50米的落差中翻腾倾涌,声势如同在巨大无比的壶中倾出,故名“壶口瀑布”。山西临汾壶口瀑布是黄河上唯一的黄色大瀑布,也是中国的第二大瀑布,号称“黄河奇观”。以壶口瀑布为中心的风景区,集黄河峡谷、黄土高原、古塬村寨为一体,展现了黄河流域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宣讲队一行在景区导游的引导下参观了壶口瀑布的风光,听景区导游讲解了壶口瀑布的文化历史,对于壶口瀑布的重要意义有了基本的了解,也对于其在黄河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了明晰的认识。

宣讲队成员在壶口瀑布景区内对游客进行了关于《黄河保护法》的采访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游客认为《黄河保护法》的颁布十分重要。但是还是有部分游客对于《黄河保护法》的颁布不太了解,可见对于该法的宣传工作仍有待加强,因此还要提高宣传力度让大家都明白保护黄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刘俣麟同学借此机会就保护黄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黄河保护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向景区内游客进行知识普及,以及就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宣讲团一行人在壶口瀑布完成普法宣讲后,稍作休整,总结本次活动的进步与不足,优化宣讲程序流程,为下一次实践做好准备。